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EPC项目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EPC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宁国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批〔2026〕90号;

1.4招标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NGS-GC-GK-2026048

2.3标段划分:不划分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NGS-GC-GK-2026048001

2.5建设地点:宁国市

2.6合同估算价:29698297.36元(工程建安费:29366283.28元,设计费:332014.08元);

2.7计划工期:280日历天(其中设计4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以控源生态修复”为总体思路,重点实施两类工程。在控源截污方面,在小南河、星河周边背街小巷实施修复破损管网。在生态修复方面,修复小南河星河沉水植物及浅水旁路湿地;对宁阳湖生态修复,并建设生态廊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后期采购服务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提供后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2.9项目类别:EPC

2.10其他: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钉钉”人脸识别考核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满足任意一条即可: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文件能否设置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和丁级资质问题的答复》)

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施工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建设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排水管网)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5)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6)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8)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9)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入库手续。

3.7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4〕137号《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9299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9299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929900分。

6.2开标地点:宁国市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号:9340070100028689020250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人:先生

   话:0563-4037102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项目负责人柴多鹏

   话:0563-4173999

9.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宁国市河沥溪开发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

   话:0563-4116241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10.2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63-4037102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柴多鹏

联系电话:0563-4173999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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