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一、项目编号:WH070SZ26SG058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三、招标条件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鸠发改【2024】288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性资金,100%
四、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标段数: 1 个
2.标段编号:WH070SZ26SG058701
3.标段名称: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4.建设地点:芜湖市白茆镇莲花河南侧
5.建设规模:芜湖市白茆镇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改建
6.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7.招标范围:莲花河南侧道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提升,桥梁建设,塘口改造提升,配套停车场、栈道、沟渠清淤、控制闸等基础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合同估算价:34940371.72元
9.其他:无
五、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1.3信誉要求(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1.4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微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2)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大中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微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微企业分包。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 8 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身份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 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 2026年09月02 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以下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22日09:4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其他公告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段双控),当成功解密的投标人数量超过一定数值(具体数值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时,评标办法调整为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
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4.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领取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145县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周文静
电话:18315328344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奋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鸠江开发区祥盛路61号(裕溪口街道企业服务中心)3楼315室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徐杨
电话:18900535221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5975682、0553-3121232
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
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1.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181879
2.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79921
3.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229
4.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8274825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