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文印室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文印室拍租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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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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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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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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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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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文印室拍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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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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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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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XCQ202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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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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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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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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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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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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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租前一日17时止;
2.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
3.报名截止时间:拍租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
4.拍租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6.本次拍租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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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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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
账号:223018899051000002004320
注:1、保证金转款方式仅限于转账,不得现金存入,汇入方信息(名称、账户)需与登记信息一致,不得由第三方代缴。
2、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超时视为放弃(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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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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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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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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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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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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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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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阶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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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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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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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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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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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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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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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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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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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竞租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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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租人应是自然人或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同时,意向竞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一、意向竞租人需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是否有原承租人需要清场的时间问题及标的装修情况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竞得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消防等相关费用及安全。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竞得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如有违约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成功竞得标的后,房屋以现状交付使用。竟得人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房屋设施设备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房屋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竟得人在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如需装修,经出租方同意后,竞得人可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但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及消防布局。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竞得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如竞得人不能达到以上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相关钱款不予退还)。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严令禁止及噪音污染行业,不得从事影响学校生活和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竞得人在承租期内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到消防、环评等,须自行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后果。竞得人如有违约,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完成合同后,竞价保证金退回原账户。其他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本次拍租标的物的用途仅为文印室,不得作为超市等其他无关用途。
3.意向竞拍方(报名方)需持相关证件或营业执照,来我司现场登记并签署竞拍须知,未登记或未签署竞拍须知的,视为报名未完成,将不授予出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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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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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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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交公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需携带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持身份证),并交纳拍租佣金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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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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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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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所在地签订《租赁合同》(携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
①拍租成交后租金按出租方要求的时间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
②租金支付方式:先支付后使用,首次支付2年租金,第三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逾期每天按应缴租金2‰加收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逾期达20天,合同自动失效;
③租期结束后,竟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形下,于七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数额无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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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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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确定方式、项目报名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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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竟得人。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意向竞租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咨询电话:0557-3030327),办理完成后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1、营业执照扫描件(自然人为身份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自然人为银行卡),3、保证金转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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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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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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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2、意向竞租人竞租前一定要先上网查询并详细阅读本场网拍中发布的《拍租公告》及相关附件资料每项条款内容,否则竞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①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佣金、履约保证金},②未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因竞得人上述违约行为导致本次拍租标的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和原成交佣金均由原竞得人承担。
5、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租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本次拍租活动将收取中标方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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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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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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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1916658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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