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娄庄镇司房村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O)

招标公告 

灵璧县娄庄镇司房村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6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娄庄镇司房村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O)已由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灵璧县娄庄镇司房村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灵农复﹝2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璧县娄庄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厂房4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冷库1500平方米、2500平方米净化车间;1200平方米管理用房及仓储,污水处理池,消防水池;雨污分流管网700米;消防设施2套;路面硬化、围墙、给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规模为准。

2.3 计划工期及运营期:(1)建设工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2)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0年。

2.4 招标范围:灵璧县娄庄镇司房村食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O),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工程建设用材料及施工用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后期的运营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9  15 09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1 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

5.1 投标文件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9  15 090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25〕21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0557-6022397

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上发布。

9.联系方

  人: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址: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人:朱汉卿          

   话:0557-236835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惠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5室

     人:赵后广          

       话:19955704858     

    件:3926637586@qq.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话:0557-6022397

2026 8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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