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和老年公寓部分房产招租公告(第二次)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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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1-202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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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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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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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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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和老年公寓部分房产招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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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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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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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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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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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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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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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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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包括社会福利中心一楼西及二三层和老年公寓东一二三层,本次招租范围仅针对房屋,室内设施设备不包括在内,招租房产面积合计约3800平方米。租赁年限5年,起租价24.7624万元每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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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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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位于含山县环峰镇梅苑路25号院内福利中心及老年公寓。
2、本次竞租各意向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代理机构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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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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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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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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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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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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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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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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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请优先权利人于2026年5月17日16: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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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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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公建民营,仅用于养老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2、承租人需自行办理养老机构运营所需的全部证照(养老机构备案凭证、消防验收、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费用及合规责任自行承担;未取得合法证照不得擅自开业。
3、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护理人员须持证上岗,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及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护理人员。
4、承租人需购买相应商业保险,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对所有入住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因此发生纠纷,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经营期间,出租人实行年考核制,每年期满前20日,由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经营管理能力评估考核(考核标准以日常工作要求为主),若出现以下情况:①承租人未能完全响应出租人及招租文件要求,违反招租文件及经营合同条款开展经营活动的;②经营活动中存在安全管理重大疏忽、服务及价格弄虚作假、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③承租人不接受出租人及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出租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一个月。限期整改仍无法通过考核的或经出租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考核中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双方经营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须在出租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6、原租期已届满,房屋尚未腾空仍有老人居住,且屋内暂存原承租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物品及生活用品。成交后,由出租人牵头,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解决。
7、本次招租标的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基础设施的维护,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8、租赁期限内房屋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标的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来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10、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
11、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2、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房屋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13、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人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以后租赁到期前30天付清次年租金。
14、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或因政策性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出租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出租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5、其他相关经营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未尽事宜等,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6、拍卖成交公示后,承租人须在3日内付清佣金并到拍卖公司领取成交确认书,逾期未领取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17、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招租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招租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18、竞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日内拒不受领招租标的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招租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招租。
19、监督管理部门:含山县财政局(国资委)
地址:安徽省含山县华阳中路26号
电话:0555-4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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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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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竞租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0:00前(以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租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账号:185746382296
②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43893100193
2、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
3、本次招租佣金收取承租人五年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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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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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6年5月18日10:00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租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租的权利。(即2026年5月18日9:30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6年5月18日10:00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2、委托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租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3、标的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为1000元每次,或1000元整数倍每次,加价不限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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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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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且拥有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证书的单位、组织。
2、拍卖会前请携带(资格资料一式两份)
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三级养老机构等级证书复印件;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须与中心对账单一致);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③④项材料。以上材料拍卖会开始前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经审核符合竞租条件的方可取得竞租人资格。
3、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4、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请带上公章方便成交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拍卖现场签到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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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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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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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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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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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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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8日10: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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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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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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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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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052248644185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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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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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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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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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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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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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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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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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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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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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129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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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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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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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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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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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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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521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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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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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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