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横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横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6]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横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JXGC2026G037

2.3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部分建设内容涉及黟县、屯溪区)

2.4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为138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487.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安徽省横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道全长73公里)进行勘察设计。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安徽省横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协助审批程序工作及建设期间的相关服务与配合,以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保证能通过各有关部门及专家的评审。

2.9招标控制价:487.68万元

2.10项目性质:勘察设计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结构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专业,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未标注专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可证明其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佐证材料。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3.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时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以上①-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其他类项目按3.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以上投标人信誉要求仅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时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评审。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3.1.1),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主要任务;并符合3.23.3款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③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勘察资质要求(3.1.2),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主要任务,符合3.3款要求;

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或通过标证通扫码添加,否则后果自负。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930830分。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2.1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18        

联 系 人:章先生        

    话:0559-7516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市陈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夹溪路城北新村1-11-21-3商铺

项目负责人钱雅莉

      话:18098577441

电子邮件:/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称: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59-7516568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18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黄山市陈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钱雅莉

联系电话:18098577441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夹溪路城北新村1-11-21-3商铺

12. 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9315

    址:休宁县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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