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一批采掘工程设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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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TR2026AH1001314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一批采掘工程设备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460.28 挂牌日期 2026-08-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08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一批设备。详情参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采掘工程设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4945号】。2、转让标的所在地:塔吉克斯坦索格特州古利斯顿市阿德拉斯曼银矿。3、意向受让方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提前联系勘查人员办理勘查预约手续。现场勘查人员:吴先生,联系电话:0555-2309458。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标的状态 正在运作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8-26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2、标的整体转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3、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方可进场。进场前:(1)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提交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实施;(2)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针对高危作业,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专项方案,该方案经转让方批准后方可实施。4、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资产交接、《转让资产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工作。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等相关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拆除,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非转让范围的设备不受损坏。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该等设备损坏,受让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费用、停机损失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因雷电、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疫情或转让方生产需要或相关检查叫停等原因,受让方在接转让方通知后,工期顺延。5、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解、运输、场地清理等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解决,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由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8、竞价保证金不得代缴。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受让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须为同一主体);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004854075889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 6287160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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