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城道旗、桁架广告资源并营造节日气氛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609-009

滁州市城市管理局将于202691410时至2026915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91410时至2026915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滁城道旗、桁架广告资源并营造节日气氛项目,2个标段出让资源包括道旗和桁架户外宣传资源使用权(具体数量、点位见下表),使用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具体以现状为准,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标段一

序号

位置/路段

1

南谯路(紫薇北路-龙兴路)

2

丰乐大道(明光路-龙兴路)

3

东坡路(丰乐大道-紫薇路)

4

花园路(西涧路-紫薇路)

5

琅琊大道(滁州学院老校区一滁州北站)

6

天长路(来安路一西涧北路)

7

会峰路(紫薇中路一西涧中路)

8

高铁站2个商业桁架,2个公益桁架(含高铁站)

标段二

序号

位置/路段

1

中都大道(琅琊路-敬梓路)

2

龙蟠大道(西涧路-紫薇路)

3

明光路(西涧路-定远路)

4

清流路(西涧路-上海路)

5

凤凰路(来安路一西涧北路)

6

同乐路(阳明路一全椒北路)

7

西涧路(明光路-龙兴路)

8

高铁站2个商业桁架,4个公益桁架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经营用途及公益义务

1)经营业态为户外广告宣传及节假日氛围营造等。

2)竞得人须全面负责竞得区域内道旗、桁架的设置、制作、安装、日常维护、巡查及到期拆除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竞得人须根据宣传部要求,负责2026年国庆及2027年春节期间指定点位的氛围营造工作,免费悬挂国旗、灯笼等节日装饰品。道旗须隔一上一,50%刊面用于公益宣传,公益宣传内容由甲方提供,竞得人负责免费制作安装。道旗底部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道旗规格为1.8m×0.6m。

4)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滁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需发布重大公益广告时,竞得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按照市委宣传部或市相关部门要求规格、时间完成制作发布广告免费提供指定位置的桁架及道旗刊面用于公益宣传,其中高铁站区1处4m×30m桁架须全年免费用于纯公益宣传(年度更新不超过4次),其余5处桁架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纯公益宣传不少于1次。

5)竞得人应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分包、转包。竞得人如对外招商,第三方经营行为及刊发内容由竞得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全部承担。现场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以实际现状为准,成交后包括竞价代理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理,招租单位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使用期限与终止条款。 使用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竞得人须在招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离并恢复场地原貌,逾期未撤离的,招租单位有权自行清场,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同时招租单位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成交金额转入招租单位指定账户(即:先付后租)。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0.5万元/标段,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招租单位指定账户。退还方式: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在竞得人无违约情形且完成全部设施拆除、场地恢复原状的前提下,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价代理费、道旗及桁架的制作安装费、日常维护费、节日装饰费、公益宣传制作费、电费(如有)、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内容健康、合法。如因广告内容违法、违规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起始价、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

起始价:本项目起始竞价为25000元。

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整倍数。

竞价保证金:5000

二标段:

起始价:本项目起始竞价为25000元。

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整倍数。

竞价保证金:5000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全程代理。代理费2000每标段1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6年9月14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73

二标段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7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城道旗、桁架广告资源并营造节日气氛项目X标段)保证金。

b)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竞价无效)

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标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年9月14日1000分至2026年9月15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让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经营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5)竞得人在合同期内须保持道旗、桁架设施的整洁完好,定期巡查维护,如发现破损、污损、缺失等情况须在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国庆、春节期间须安排专人巡查,确保节日装饰设施完好

6)交易公告招租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或不符合竞价人应具备条件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勤勤

电话:0550-3519590、13866523085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620

招租单位: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0-2199925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476号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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