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606-045
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将于2026年07月13日10时至2026年07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07月13日10时至2026年07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标的物介绍:本项目为安徽省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的处置,拟对项目范围内麻栎等阔叶树、松树间伐后直径3公分以下的剩余物,包含枝桠、梢头、小径木、灌木等进行竞价出售。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该项目涉及200个小班(其中:三界营林区147个小班,白米山营林区53个小班),小班较多且分散,实际数量以现场采伐后的落地剩余物为准。
本次竞价标的物:麻栎等阔叶树及松树采伐后直径小于3公分的剩余物(枝桠、梢头、小径木、灌木等);树种:阔叶树类及松树(松树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作业);位于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采伐山场,面积约10000亩,竞价起始价:150000元。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货款、没有无理诉求等,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承诺书(承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货款、没有无理诉求等)送至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如未按时送达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出售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2、本次标的物以现状为参照,竞价人需将采伐后的剩余物及时处理不能影响甲方施工作业,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本项目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所有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出售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价起始价:150000元,竞价保证金:15000元整,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07月13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竞价保证金:15000元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61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销售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2、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
履约保证金在竞得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汇入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成交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成交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必须备注: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履约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12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3日10时止,本项目设置现场踏勘环节,有意参与竞价的单位及个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勘察现场联系人:梁龙林,联系电话:13866529408。所有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买人,一律视同已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已充分知悉标的物分布、现状、作业难度、场地条件及项目全部要求。竞得人在成交后不得以对项目情况不了解、未勘察现场等为由,提出任何要求,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售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年07月13日10时至2026年07月14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加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出售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前需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指定账户。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物处置范围及作业要求:(1).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指定采伐山场内,麻栎等阔叶树、松树采伐后直径 3 公分以下的枝桠、梢头、小径木、灌木等全部采伐剩余物。 竞得人自主承担剩余物从现场中清理、清运、装车、运输等全部人工、机械、运输及处置相关费用,出售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松树类采伐剩余物须在项目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清理、转运及处置作业。 竞得人须及时清理处置全部采伐剩余物,及时运出,不得长时间堆积留存,严禁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作业全过程严禁破坏林场现有林木。 (2).松树采伐剩余物需及时送至具备处置松材疫木的资质的企业进行最终处理,处置方式方法须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 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 年版)》及安徽省、滁州市有关规定等。
2、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林场指定账户后,再签订《销售合同》。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4、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e)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f)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g)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h)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i)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j)本竞价须知由出售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十、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
联系人:干庆丰 联系电话:13965979070
联系地址: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交通北路1号
代理公司: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855042216/13956294494
联系地址: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车城南北区商业A1幢131、132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