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6]11

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

估价报告备案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池开2026-5

通港大道以东、清溪大道以北地块

通港大道以东、清溪大道以北

117690

二类工业用地

小于1.4

40%

15%

50

2880

2880

15

3403426BA0029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728日至2026812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731日至2026812日,到池州市清溪大道695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812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6812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6848时至2026814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地块

编号

标准地指标

容积率

总投资强度

(万元/亩)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排放标准

通港大道以东、清溪大道以北地块

不小于1.4

不低于300

不少于30

不高于0.879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123351

人: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行: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平天湖支行  

    号:1206060104000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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