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202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租赁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土地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租赁)

年限

(年)

竞买保证   金(万元)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

高度(米)

LXGT[2026]7

和平路西侧、规划华兴路北侧

78.5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3

 

 

 

租赁10

785

785    10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6810日至2026831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6831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6831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2691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其中地块成交总价款的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LXGT[2026]7号地块出让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租赁金。

(三)LXGT[2026]7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租赁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没收定金。

(四)LXGT[2026]7号地块租赁合同期满,竞得人应当注销不动产权登记,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移交土地,出让人不作任何补偿。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82712160230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31832282900004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20268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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