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26-6号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自然资规告字(20266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6-6

和圣路以东、月季路南侧、规划支路西侧、亳芜大道北侧

27309.73

40.965)

工业用地

≥1.2

≥40

≤5%

工业用地

50

459

459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4日2026年9月10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9月10日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时间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4日上午10:00止,挂牌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其他

(一)2026-6号出让宗地规划行业为金属制品业

(二)出让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安徽省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24〕93号的要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260万元亩均税收均不小于20万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三)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入园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四)出让宗地的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30日内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六)土地交付: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

(八)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实行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交地当天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以“标准地”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标准地”性质不变。

出让工业用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相关规定,符合《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5年版)》及《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的要求。

(十)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亳州市财政局

9558851318000301568

开户银工商银行亳州新区支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057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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