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瓯大桥日常维养(3年) |
| 预算金额(元) | 94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9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东瓯大桥日常维养(3年) 采购目录: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东瓯大桥为养护承包范围,北起双塔路,南至过境公路,工程桩号为K1+552-K5+058.9,总长约3507米,其中包括东瓯大桥主桥、鹿城互通段主桥、翠微山体间高填土道路、鹿城路匝道、江滨路匝道、江心屿匝道、翠微山间人行天桥、鹿城路至翠微大道间地面道路、阳光大道至双塔路间地面道路。实现东瓯大桥养护承包范围内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保养小修、中修工程、指定维修、应急保障(如防汛、抗台、抗雪等灾害天气,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及节日保障、设施管理房及动态监测系统值守、设施档案建立及管理单位要求的指定养护维修任务等。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质量要求: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8号令)、《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温州市区城市桥梁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等以及新颁布的相关规程、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执行;服务要求:1.范围内所有设施要求实施一日一巡,其中水中桩基需一周巡检一次,特殊情况需加密巡查;且必须定人定岗。2.范围内的桥梁设施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定期检测,三年进行一次结构定期检测。半年进行一次沉降观测。3.结合相关技术规范、设施实际情况安排保养小修、中修工程。4.范围内设施的应急抢险和节日保障工作。5.桥梁监控中心监控室实施24小时定岗定点值守; 安全要求:养护单位需及时发现并制止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施遭意外事故或人为等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侵害,做好调查等工作,并通知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在养护范围内,本次招标范围外的设施(如随桥(路)管线、井盖、标志标线等),有巡查、告知的责任。养护单位应为实施现场养护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如因自身人员出现伤亡事故或因施工作业围挡或警示不到位造成过往车辆或行人伤亡的,由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从合同签订起3年。 |
| 联系人 | 何珊珊 |
| 联系电话 | 0577-88371692 |
| 备注 | / |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