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监测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55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10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绍兴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监测项目 采购目录: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实验室委托监测分析,监测类别为PM2.5质量浓度、9种水溶性离子、24种无机素及碳组分。监测频次为1次/3天,监测点位一个。如遇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发生重污染的城市须开展加密监测,频次为1次/1天。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样品的采集和分析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且均需持证上岗;计量器具和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校验和维护,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前,应先按照HJ168的有关规定进行方法证实。手工监测质控手段均需按照《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规定(第一版)》(总站气字[2019]425号)的要求执行。;每月28日前提供上月电子版监测结果,中期付款前提供前6个月的纸质监测报告,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提供后6个月的纸质监测报告及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含项目概况、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监测结果等内容。; 实验分析过程注意实验室以及人身安全问题。; 2026.1.1-2026.12.31。。 |
| 联系人 | 周华 |
| 联系电话 | 0575-88096926 |
| 备注 | / |
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09月09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