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2026年练塘镇物业管理服务 |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总建筑面积663026平方米,提供住宅小区(如练民、练祥、练北、贞溪一二三村、富民、钟楼、欧风等小区)、外围零星住宅及镇政府有关单位(如党群中心、社保中心、小蒸居委会等)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和维修等服务; 服务内容:(一)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 1.客服接待、收费服务; 2.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保洁频次:不少于2次/周),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电梯轿箱的清洁卫生(保洁频次:不少于2次/天); 6.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绿化养护频次:1次/周); 7.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8.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24小时保安(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0.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1.按规定或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1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练民新村0.35元/平/月;练祥佳苑电梯房0.75元/平/月 、多层0.55元/平/月;其他小区及零星住宅12元/户/月。 以上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收取。 13.上述第2、3、4、6条同时适用于零星住宅; 14.上述第4、6条同时适用于纳管区域中第1项,第2、3、4条同时适用于纳管区域中第2、6项,第6条同时适用于纳管区域中第3项,第4条同时适用于纳管区域中第4、5、7项; 15.配合政府开展有关工作。 (二)非住宅类相关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1.练塘镇党群中心、练塘镇社保中心、练塘镇蒸淀社保分中心、练塘镇蒸淀阳光之家:建筑产权标注区域内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包括对办公场所和其它公用场所的保安、保洁; 2.原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小蒸居民委员会:建筑产权标注区域内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按工作时间制定相应保安工作制度,做好安全巡视、车辆管理,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保洁工作,垃圾分类清运,水电等日常维修服务; 3.幸福一条街:建筑产权标注区域内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对办公场所和其它公用场所的保洁服务。 | 8357800.00 | 2026-07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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