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9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栾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9(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拆除老旧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管线及控制设备。 空调室外机由原老旧设备更为4台变频模块式风冷冷热水空调机组。型号为:LSQWRF130M/AN1。 室内机原有200台室内机,增大内机型号换用变频内机。内机风盘型号及数量为:FP-68WA,14台;FP-85WA,172台;FP136WA,14台。 更换所有供冷供暖镀锌钢管1420米。 更换所有排水管路710米。 阀门等配件505个。 将原本整体一套系统,更换为四台主机单独控制,实现峰谷采暖制冷主机开机数量可控,进一步优化节能。 四、建设标准与技术要求 采用一级能效设备,符合政府采购与节能产品目录。满足检察办案场所静音、恒温、恒湿、安全保密要求。施工不影响正常办公与办案,文明安全施工。 验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竣工验收备案。 五、实施进度安排 前期阶段:方案设计、预算编制、审批立项。 招标阶段:依法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与供货单位。 施工阶段:分段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验收阶段:竣工验收、资产入账、投入使用。 总工期:90日历天。 六、项目效益 保障履职:改善办案办公条件,提升司法服务与机关运转效率。 安全规范:满足档案、机房、办案区专业环境要求。 节能降本:能耗显著下降,长期节约电费与维修费。 103.63 2026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