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法院2026年7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兴义市人民法院2026年7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兴义市人民法院庭审速录服务外包 | 采购需求名称:兴义市人民法院庭审速录服务外包 采购需求数量:1套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服务期内服务内容为35个审判法庭庭审速录工作(服务期内因工作需要审判庭服务数量上下浮动最大2个审判法庭),据2024年至2025年我院庭数据分析测算,我院现正常使用单个审判法庭,日正常庭审工作量约为3个庭审案件,因此中标服务商,须提供不低于28个庭审速录服务岗。主要服务内容含: 1.开庭前的庭前准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包括笔录稿头的制作、庭审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的调试、联线、开启庭审直播系统)的检查调试等工作; 2.电子卷宗的整理、收集、测试阅卷等 3.审判法庭基础开庭条件的检查保障,如灯光、卫生、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提前沟通部份庭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4.按开庭流程配合法官的工作,并宣布法庭纪律; 5.认真负责庭审记录工作,该项工作要求庭审速录记录人员具备一定的文字分析、小结能力,具备每分钟汉字输入速度不低于55字每分; 6.核对庭审笔录,交案件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送主审法官检查、签字确认; 7.有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意识,使用庭审系统设备期间,注意有效保护设备、同数据信息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5.庭审结束后,将庭审笔录送交跟案书记员登记、归档; 6.完成法官审判庭上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 7.按要求提供不得少于28个工作服务岗位,确保案件审理的正常高效开展(注:35个审判法庭,其中有11个为乡镇人民法庭) 需满足的要求:1、审判类辅助事务或人力资源服务经验较强或具有丰富的管理能力; 2、服务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不得少于28个工作服务岗位,确保案件审理的正常高效开展(注:35个审判法庭,其中有11个为乡镇人民法庭) | 181.500000 | 2026年08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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