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溪缤纷湿地花溪田园建设工程(二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梁溪缤纷湿地花溪田园建设工程(二期)已由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601-330802-04-01-21188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石梁溪缤纷湿地花溪田园建设工程(二期)设计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柯城区石梁镇城西村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投资估算302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300万元、设备购置费5300万元

2.3 建设规模:生态森立露营基地、精品农庄、农产品及烘培中心、乡村美术中心、自然教育科普中心、非遗手工作坊、花卉园艺中心、乡风易俗文化中心、乡村共享食堂、乡村文创坊、五彩书屋、公共卫生间、飞鸟集、一个生态停车场、250亩的农业种植示范区、70亩的花卉及园林展示示范区 。总用地面积242157.6 ㎡,约363.6 亩,其中规划村集体用地面积约16727.6㎡,总建筑面积约12533.5 ㎡。

2.4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所涉及设计内容包括单体建筑设计、室外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等);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CAD电子图纸;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 10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日历天内提供方案(含投资估算);方案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确认后,  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 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 项目班子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1

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

2

建筑专业负责人

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1

3

园林景观相关专业负责人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

4

结构专业负责人

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1

5

电气专业负责人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6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备注

1.本表为对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按实际需要增设。

2.以上标注★号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2025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

3.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开评标环节不做审查要求,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

4.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采用电子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以上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 日, 且最后 1 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2 月  28日 8 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

邮政编码:324000

电话:0570-3020066  

投诉受理部门: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

邮政编码:324000

电话:0570-302366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左

                                 郑工   严工     

       0570-3868377                    0570-3032858  

         /                              5449674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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