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已经 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2512-330402-89-01-9351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七大公路-和顺路交叉口东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5406.02万元,建安投资约15345.5575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356.79㎡,总建筑面积约20096.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533.66㎡,地下建筑面积约3562.91㎡。绿化面积约31007㎡。飞行测试中心划分为无人机飞行场地、配套建筑保障区、进场路工程三大核心功能区域,各功能区职责明确、协同互补。飞行场地包括起降区、机坪区、培训区、测试区。配套建筑保障区包括综合办公楼及低空经济展览馆、后勤保障楼、停放机库及维修机库及门房等。还包括停车场、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

2.3招标估算价:约195.1738万元。

2.3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2.3.1专业咨询服务目标:提供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建议报告,提供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服务。

2.4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4.1工程施工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监督和控制;(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总包单位与有关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3)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4)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影像)资料;协助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5)负责完成建设单位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归档等工作。

2.4.2造价咨询:包括对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包括对工程量的复核,对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进度款审核,对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对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及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款,预审送审资料完整性,配合完成结算审计,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已完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的造价审核;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包括监理例会);4.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5.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6.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款;7.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协助业主确定“甲供材料”、“暂估价”,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明确甲供材料取费的规定;8.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含EPC招标清单控制价审核、不含最终结算审计)。

2.5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浙江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2具有完成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3造价分项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造价分项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中之一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423日至202651315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131500

5.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

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提醒:每个项目单独生成子账号,以本项目信息发布自动生成的本项目专用账号准)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6.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担保;

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交。

6.3提交截止时间:2026513150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香湖别墅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京杰

电话:0573-82826722 电话:0573-83679693


行政监督: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21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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