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中 部 文 化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道 路 ( 鲤 花 港 - 新 塘 河 ) 及 ( 上 塘 河 - 锦 兰 路 )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审 〔 2025 〕 153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盐 官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盐 官 景 区 综 合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海 辰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市 中 部 文 化 产 业 园
及基础设 施建设项 目—规划道 路(鲤花 港-新塘 河)及( 上塘河- 锦兰路) 工程 (标段名 称)的施 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8029.28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8029.2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3275.39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40km/h , 路 基 宽 度 33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3.5m 人 行 道 +2 × 0.25m 路 缘 带 +2 × 3.0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2 × 3.5m 机 动 车 道 +2 × 0.25m 路 缘 带 +5m 中 分 带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 路 基 采 用 宕 渣 填 筑 , 人 行 道 采 用 花 岗 岩 面 砖 铺 设 。 新 建 规 划 道 路 ( 上 塘 河 - 锦 兰 路 ) 按 城 市 次
干 路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40km/h , 路 基 宽 度 24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3.5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1.5m 侧 分 带 +2 × 0.25m 路 缘 带 +2 × 2 × 3.25m 机 动 车 道 +0.5m 双 黄 线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定碎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 ,建设地点:
上塘河西侧、鲤花港南侧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市 中 部 文 化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道 路 ( 鲤 花 港 - 新 塘 河 ) 及 ( 上
塘 河 - 锦 兰 路 ) 工 程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道 路 工 程 、 管 线 工 程 、 路 灯 工 程 、 交 安 设 施 及 其 他 相 关 附 属 设 施 工
程等;具体详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32519112 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贰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2-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单 独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250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 (2022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 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一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准 时 参 加
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
(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 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 网 上 投 标 平 台 自 行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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