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底商遴选公告
一、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27日
二、招商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园区服务管理中心
三、项目名称:园区配套商户,合同期一年
四、经营范围:服装清洗、家政保洁等。
五、商户经营要求
1.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以及研究院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接受研究院园区服务管理中心监督管理,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2.承租方为在园区工作的人员提供的服务收费不高于现有市场价格。
3.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4.承租方应严格按照研究院需求制定营业时间和指定场所进行经营服务。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5.场地面积约122平方米左右,租金22元/平方/月,物业费3.42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等按实际结算。
6.场地装修需经研究院备案同意,承租方不得自行实施改造施工,如研究院对装修有特殊要求,所产生的装修费用双方可协商处理。
六、报名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个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经营合同复印件;
3.相关服务产品简介文件。
上述资料需真实有效且清晰,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4.意向人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事故。
七、遴选办法
1.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研究院园区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园区商户的布局需求,以及意向人的资质、安全管理,环境改造等综合确定。
序号 |
评价细则(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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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具备 |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信用记录等。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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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改造 |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环境、设施设备改造投入等。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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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态园区匹配度 |
提供的服务或业态是否和园区现有业态有冲突,是否园区配套需求业态等。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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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业绩 |
企业、个体商户过往经营业绩。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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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品特色 |
简要介绍产品种类、特色、优势等。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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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本核算 |
主要服务成本核算、定价。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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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院召集专家组成遴选组,遴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合同履约金:壹万元(须在签订合同前付清,合同到期后,无其它扣款情况下无息退回)。
九、其它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报名地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园区服务管理中心A812
3.联系人:鲁老师 15557318870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园区服务管理中心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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