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石街道永丰村永丰景苑一区物业用房3-102等店面租赁权交易公告

硖石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硖石街道永丰村永丰景苑一区物业用房3-102等店面租赁权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XSNC2025021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情况

租赁

用途

1

硖石街道永丰村永丰景苑一区物业用房3-102店面租赁权

84.63

3

14701

2646

仓储、三产经营

2

硖石街道永丰村永丰景苑一区物业用房1-101店面租赁权

83.54

3

16585

2985

仓储、三产经营

3

硖石街道永丰村永丰景苑一区物业用房1-108店面租赁权

80.56

3

13994

2519

仓储、三产经营

4

硖石街道永丰村永丰景苑一区物业用房1-102店面租赁权

74.79

2

12992

1559

仓储、三产经营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起始租金。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承租资格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凡对周边住户产生噪音、气味等影响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不能参与投标其他不符合参与投标条件的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430日至20255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村村民委员会

六、保证金缴纳

拟承租方应在2025511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缴纳保证金。

开户银行:海宁农商银行城南支行

   号:201000062323646

七、协商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1402室。

八、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九、看样联系方式

1.联系方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2.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村村民委员会

3.联系人:沈女士

4.联系方式:18868945186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1.名称:硖石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硖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联系电话:0573-80706201       邮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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