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2025年余新镇金星村等3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曹王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202508280001

信息类别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

南湖区2025年余新镇金星村等3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曹王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盖章)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曹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

76.86万元

投资性质

村集体自筹

招标部分

估算价

67.1106万元

工程规模

位于余新镇曹王村,占地200亩。主要内容包括泵站维修、1154m灌渠70×60、1492m排渠70×80、109m长3m宽水泥路、5处灌溉窨井、6处排水窨井、8处机械下田坡、6处明渠过路涵、2处落河缺。

工程类别

自行判别

工期

总工期控制在6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10日历天内)

工程地点

位于余新镇曹王村9组富家村自然村落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

汤晓莉

联系电话

13750770574

联系地址

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

投标人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除设计专业外)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除设计专业外)【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水利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4.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注: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即可。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7.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注: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报名地址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录“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报名起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9日14:30

备注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保证金金额:1.2万元)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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