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
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本 招 标 项 目
硖 尖 线 ( 黄 尖 路 至 老 海 塘 ) 改 建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2507-330481-04-01-791457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
/ ( 批 准 机 关 名 称 ) 以
/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尖 山 新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资 金 来 源 ) , 资 金 已 落 实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锦 大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硖 尖 线 与 黄 尖 路 交 叉 口 , 起 点 桩 号 K20+350.803 , 路 线 沿 硖 尖
线 由 北 向 南 , 终 点 位 于 老 海 塘 交 叉 口 , 终 点 桩 号 K22+108.472 , 路 线 全 长 1.758 公 里 。 本 项 目 现 状
硖 尖 线 原 设 计 采 用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JTG B01-2003 一 级 公 路 技 术 标 准 , 设 计 速 度 80 公 里 / 小
1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
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时 , 双 向 四 车 道 , 标 准 路 基 宽 度 29m , 其 中 : 中 中 央 分 隔 带 3.5m+ 左 侧 路 缘 带 2 × 0.5m+ 行 车 道 2 ×
2 × 3.75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4m+ 土 路 肩 2 × 0.75m 。 本 次 改 建 原 则 上 利 用 老 路 , 在 两 侧 进 行 拼 宽 改
建 , 对 路 基 、 路 面 两 侧 各 拼 宽 2.25m , 对 群 乐 桥 进 行 加 固 拼 宽 , 两 侧 各 拼 宽 2.9m , 对 原 有 涵 洞 进 行
接 长 等 ; 改 建 后 项 目 按 双 向 六 车 道 一 级 公 路 兼 顾 城 市 道 路 功 能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80 公 里 / 小 时 , 路
基 宽 度 33.5m , 其 中 : 中 央 分 隔 带 3.5m+ 行 车 道 2 × 3 × 3.75m+ 左 侧 路 缘 带 2 × 0.5m+ 硬 路 肩 ( 含 右
侧 路 缘 带 )2 × 2.5+ 土 路 肩 2 × 0.75m 。 桥 涵 设 计 荷 载 等 级 为 公 路 一 1 级 , 其 余 技 术 指 标 符 合 交 通 运 输
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2.3 招 标 范 围 及 标 段 划 分 :
硖 尖 线 ( 黄 尖 路 至 老 海 塘 ) 改 建 工 程 , 主 要 包 括 但 限 于 该 路 段 的 道 路
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安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一个标段;工程预算价: 1791.4720 万元。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 ( 以
实 际 交 工 日 期 为 准 ) 以 来 , 按 一 个 标 段 成 功 完 成 过 一 级 及 以 上 新 建 或 改 扩 建 ( 不 含 大 中 修 、 小 修 保
养 、 整 治 项 目 、 路 口 改 造 项 目 ) 公 路 工 程 的 施 工 业 绩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施 工
能力。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特 级 、 一 级 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的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https://glxy.mot.gov.cn )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3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及 上 一 期 均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允 许 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相
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3.4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3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者 存 在 控 股 ( 含 法 定 代 表 人 控 股 )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均无效。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其 他 要 求 :
投 标 人 提 供 2025 年 10 月 06 日 ( 周 一 ) 对 应 投 标 资 质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共服务系统”上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凭 本 企 业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在 本 公 告 下 方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和 补 遗 书 。 参 加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分 别 下 载
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 取 得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CA 数 字 证 书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应 先 办 理 交 易 主
体 注 册 手 续 , 取 得
浙 江 互 联 互 通 CA 数 字 证 书 , 具 体 登 记 办 法 请 登 录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交 易 主 体
注册”栏目 进行操作。
4.5 潜 在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通 过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提 交 。 提 交 疑 问 截 止 日 为
2025-09-
25 16:30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招 标 人 将 于
2025 年 09 月 26 日 前 在 网 上 发 布 补 遗 书 。 潜 在 投 标 人
4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5.3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网 上 递 交 的 方 式 , 上 传 至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本 次 招 标
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不予受理。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浙 江 交 通 网 ( http://jtyst.zj.gov.cn )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 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 上发布。
5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6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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