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超市服务-无人超市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超市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无人超市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上海市 合同后30日内开始营业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无人超市运营服务(每天至少派员来超市补货、理货1次)。服务期为2年,根据服务及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最高限价:产品报价下浮率均不得低于15%,即下浮率≥15%,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或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如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者社保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
(十一)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9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招标公告第四条第(四)项、第(六)项、第(十一)项所述需要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统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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