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全过程投资监理服务-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全过程投资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全过程投资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上海汇在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位于国际商务合作区C1片区内,东至新香格里拉路、南至美兰路、北至两江路、西至E7地块和春秋航空培训办公楼。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及其他公共设施混合用地(C3C9,C3:C9比例为82%:18%),规划用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104830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12.02亿元。项目名称最终以立项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建设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等与项目建设、运营筹备阶段有关的所有工作)的全过程投资监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指标分析、钢筋翻样(不单独计费)、预算审核(包括总、分包重计量、变更签证预估及审核等)、进度款审核、结算审核等各项工作,以及本项目后评估和其它咨询及分析等工作。
2.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投资监理服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近5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均可)至少一项建安费用不少于5亿元的房建类工程(须为公共建筑或包含公共建筑)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或结算核定单(必须经四方确认)为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有效注册的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或经济类高级职称(须提供最近3个月任一期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5、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7日(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线上报名完成后,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13A层06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4.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线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否则在投标阶段时视为无效投标。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13A层指定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发布,并同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汇在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亮
电 话:33066718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闻居路1366号
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13A层
联 系 人:俞青、郑皓
电 话:63056303、63042615-822
电子邮箱:554713049@qq.com
日期: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