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等研究项目-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等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等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新建工程计划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工程出资比例为100%。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等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范围
2.1工程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部署,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要突出枢纽型功能引领,构建虹桥枢纽和浦东枢纽两大国际(国家)级客运综合交通枢纽。作为浦东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的重要组成,上海东站是上海铁路“四主多辅”的主客站,承担着浦东新区对外铁路联系、上海市域客流转换的重要作用,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是服务国家沿海通道及长江经济带和交通强国战略、完善上海综合交通体系和浦东地区空间格局优化、支撑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功能提升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为上海东站打造“新时代国际开放门户枢纽新标杆”提供有高效、便捷的交通支撑,有必要开展上海东站集疏运系统研究。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2)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主报告及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2.3服务期:
本项目总体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服务完成(最终以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9日内,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在上述时间段内每日9时~11时,13时~16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923834946@qq.com)发送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③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需加盖公章);④“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截图)。经招标代理审核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第二开标室。
5.4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集中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h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潘公路90号
联系人:金亮
电 话:63212188-11132
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11楼
联系人:陈峰、丁凯
电话:13816326464、15190624235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