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弹前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网)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8202509040201        招标编号: 赣建万安招字【2025】5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万安县兴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万安县弹前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万安县弹前乡旺坑村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万安县弹前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万发改农经字【2025】47号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层次 0 层 结构 混合
项目总投资 495万元 本项目投资 4808949.72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1.道路工程:新建机动车道91m,路幅宽6.0m;新建人行道1400m,路幅宽1.20-1.65m;沿河道路水泥硬化410m,路幅宽2.5m;道路停车位硬化3045 ㎡;新建阶沿散水1项;新建路桥,长27m,宽2.4m;路桥改造145 ㎡等。2.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137m;新建污水管道91m;新建排水沟及水沟盖板配套设施427m等。3.强弱电工程:新建太阳能路灯15盏;弱电管线改造1项。4.绿化工程:道路沿线绿化种植1150㎡。5.其他工程:新建停车场265㎡,鹅卵石铺装68㎡,新建路桥水坝1项,道路沿线场地清表9700㎡,道路沿线环境整治6975㎡,新建砖砌、毛石挡墙1项,新建灌溉平台1项,商贸城周边设施改造1项等。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万安县弹前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提供具有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各1 名。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其中施工员、 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须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办法采用“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3.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4.社保材料的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技术负责人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其他人员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专职安全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查截图的建造师和“八大员”须与本项目拟派的岗位一致)。 7.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106号)要求,本项目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江西省内投标企业自行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省外企业按各省电子证照要求执行,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作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试点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依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的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开展标后履约提醒谈话工作。 1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应当真实有效,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则视为虚假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保函的由担保公司提前垫付),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5.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16.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3217963197 万安县住建局投诉受理电话:0796-5701647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联系人 周宇拓 联系电话 15828003196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05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05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9月05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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