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牧业地块房屋拆除项目

 

清源牧业地块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清源牧业地块房屋拆除项目已经计划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泰兴市黄桥镇清源牧业(投标人须自行到现场踏勘)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557㎡其中砖木:17325.99㎡、简易:1749.5㎡、砖混:101.38㎡、框架:115.2㎡、全钢:265.38㎡;实际以最终签约协议面积为准,多退少补拆除构(建)筑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3)残值费:18.17/(净残值),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费,报价低于残值费为无效报价。(注:本项目是指中标单位承接该项目,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最终的残值费)

4)拆除期限:交房后2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黄桥镇清源牧业地块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处理)

4、缴纳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工作日内,按暂定拆除建筑面积计算残值费(残值费=19557×中标残值费单价),一次性缴纳全额残值费至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账户,施工结束后按实际拆除建筑面积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其他

①☑自2024 2  1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5 2  1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5 11  1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1)、5.3(2)、5.3(4)、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1)请申请人于202624日至2026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至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1634332263@qq.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26日下午1730时,以电子邮件记录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报名资邮件不再接收,视为未获取)。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8852659825(杨蓉,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如为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则须将付款记录截图与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一同发送。因未发送支付截图造成招标代理无法确认付款结果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2101500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2101500分

开标地点: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次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投标函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拆除残值底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缴纳残值费的将按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10、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1、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址:泰兴市黄桥镇

联系人:周先生

 话:13645266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人:殷浩

 话:15161040733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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