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叉车设备采购
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叉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叉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叉车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1.00万元(含税,税率:13%)
5.最高限价:41.00万元(含税,税率:13%)
6.采购需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保证成品砖倒运、装卸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需购置5台3.5T叉车,其中3台电动叉车、2台燃油叉车,并包括等设备的供货、组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15天内设备供货完毕并具使用条件。
8.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本次招标采购的计价和支付均采用人民币,招标人将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招标人不承担银行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按照设备供货节点及进度进行结算支付。
(1)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双方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
(2)设备到货款:设备到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全部设备、材料到货且验收合格,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
(3)设备验收款:设备到厂调试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7%。设备到厂组装、试用(试用期三个月)、验收完成,经验收合格,公司出具“验收合格证书”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
(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于到货设备组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年。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中标人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3.报名方式: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内,携带以下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其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江苏铁工鑫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河失镇如泰运河北侧232省道1号
联系方式:13694659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联系方式:15152973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铁工鑫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许忠鹏
电 话:13694659721
项目联系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吴女士
电 话:1515297392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采购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磋商事宜。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响应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