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A3206930324000156 | 项目名称 | 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930324000156001001 | 标段名称 | 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行审备【2025】405号 (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项目占地面积约6850平方米,改造面积约为633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743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对室外场地进行配套改造、对项目所在大楼进行外立面、屋面、室内、消防及加固等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2 日至 2025 年9月25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9月25日 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见附件A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认。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营
业执照。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注:①如本项目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提供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6月-2025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远程开标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采用非现金形式的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所附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
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查询结果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要求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94分
2、信用分:6分
|
|
2.3.2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一、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一:
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1、投标报价(94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办法二:
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1、投标报价(94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平均值为A。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9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4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4
|
信用分得分计算(6分)
|
企业信用评定分=施工企业评价得分(建筑工程)*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人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以开评标系统中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建筑类信用分为准。
|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小顾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18912260987
|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