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轴西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轴西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4SZ-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轴西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襄高发改审批发(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普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长约828.7米,红线宽30米,总投资约7055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形图测量、物探、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1
合同估算价:14871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额 7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4)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⑦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就勘察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协议须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⑥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承担对应工作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业绩,并与资质相对应。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77 号
    联系人:钱工
    电话:13487138839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金普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C501-1室
    联系人:肖工
    电话:15107274869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77 号
    联系人: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710-3311997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5年04月10日
备注: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