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490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叶县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叶县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其他工程管理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人:刘建伟
3.联系方式:8065959
4.联系地址:叶县广安路与商业街交叉口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叶县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框架采购-2026-1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3.1采购范围:叶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拟入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上限为3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3.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4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3.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元)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 平公资采2026490号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叶县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980000 3
4.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 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该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 2025年5月份以来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 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元): 0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08时40分
2.提交方式和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0日08时40分
2.开启方式和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2.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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