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安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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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社旗县公安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社旗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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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6-3 | |||||||||||||||
| 2、项目名称:社旗县公安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752,779.20元 | |||||||||||||||
| 最高限价:752779.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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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社旗县公安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20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一年; 5.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服务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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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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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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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2月09日 至 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社旗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网上自行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eqi.gov.cn/下方“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磋商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社旗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社旗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社旗分平台)(网址:http://ggzy.sheqi.gov.cn/),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3、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 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8。 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9、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10、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11、监督部门:社旗县财政局,联系人:李钊,联系方式:13608454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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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社旗县公安局 | |||||||||||||||
|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与育才路交叉口 | |||||||||||||||
| 联系人:林建明 | |||||||||||||||
| 联系方式:1889819999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 |||||||||||||||
| 联系人:白娇洋 | |||||||||||||||
| 联系方式:1850377327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白娇洋 | |||||||||||||||
| 联系方式:185037732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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