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2)项目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2)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215.763227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线图纸接市政总水表、阀门井(生活、商业、消防、换热站)之后的管道、阀门及砌筑井,给水泵房内设备及管道附件、强弱电系统,二次加压管道至单体楼外1.5米,室外消火栓环网管道、阀门及砌筑井,单体楼消火栓、喷淋工程的水泵接合器及砌筑井、消防取水口砌筑井及管道等全部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31 09:00:00 至 2025-11-24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4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2)项目给水工程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252号办公楼207室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卢兵 | 联系人: 赵星辰 |
| 电话: 0311-67669568 | 电话: 0311-80952391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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