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SC-KS20251016  

1.招标条件

 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发改投资审批【2025】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3764.65万元;建设规模:景县城区内供水管网改造和新建及路面破坏恢复工程。其中:铺设供水管道约87.132km,路面恢复约84967.2㎡,建设地点:景县城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8万元。

2.3 服务期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

2.5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

3.4 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总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7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不用提供)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后)。(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公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23日9点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7点 00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 13 9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晟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13013271353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8-6316088

电子邮箱:314239410@qq.com

10.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讯地址:景县联系人:郭洪臻 ,联系电话:0318-4222762 电子邮箱: /

12.2 招标代理机构:晟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政通街46号项目负责人:杨晶,联系电话:13013271353;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13013271353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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