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监理(第三批调整项目)
招标公告名称: |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监理(第三批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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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418001001 | ||||||||||||||||||||||||||||||||||||||||
招标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监理(第三批调整项目)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1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59.2公里,对水毁道路进行重建加设过水涵洞,并同步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安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2.1.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672393.30元2.1.3监理服务期限:14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1 08:30至2024-07-17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称“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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