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型客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sxjc08
项目名称: 灵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型客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49800.00
最高限价: 449800
采购需求: 为满足日常公务活动需求,采购1辆大型客车。#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9日至 2026年04月15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9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HBT文件)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29日09点15分
地点: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HBT文件)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操作,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4.《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10》等有关电子文件制作工具、开评标业务指南,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1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6.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灵寿县古城西路51号
联系方式: 赵磊 0311-82962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政务大楼二楼西大厅
联系方式: 尹慧杰 0311-8251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慧杰
电 话: 0311-8251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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