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三年(2025-2027)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0348001002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安平县红旗大街1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臧涛 0318-751892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燕赵南大街7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宇航 17731111687
采购预算金额:7330891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安平县县内 。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安平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三年(2025-2027)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共涉及20条农村公路,利用原有旧路线型,路线全长总计约33.68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 。
  2.1.3工期: 12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 11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

项目实施地点 :安平县县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如大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如中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0-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0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9 09:00
开标时间:2025-11-19 09:0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供货时间:2025-11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设计施工总承包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7731111687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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