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学楼一楼约30m2文印室拍租交易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相关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合同、房产证明、进行咨询。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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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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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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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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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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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学楼一楼约30m2文印室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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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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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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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XCQ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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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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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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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至拍租会前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 19 日上午10:10。
3、拍租地点:公拍网络拍租平台(https://zc.gpai.net/zc/index)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卖会将设立标的自由竞买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买时间5分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直至5分钟限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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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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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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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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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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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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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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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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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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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学楼一楼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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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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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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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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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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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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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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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竞租人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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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租金年付。意向竞租人需实地查勘和查阅相关学校要求。以上标的详见《评估报告》及现场。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得人履行完合同签订等所有手续后,履约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成交额5%的佣金。
4、文印室评估费用1500元,由买受人承担。
佣金交纳: 户 名:安徽省经纬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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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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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竞租人的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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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及消防;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二 )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 四)承租人负责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且装修、装饰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且符合消防标准。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装修期。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 六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七)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 八)现有标的物实际状况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九)如承租人不能达到以上要求,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相关钱款不予退还)。
(十)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参加竞拍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上一年度收费标准:印刷:8开每页0.068元,复印:A3:0.90元,A4:0.5 元,8K:0.8元,16K:0.4元,打印:16K:2.50元,A4:3.00元,出纸:0.80元,制版2.8元。若遇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可以与委托人协商解决(本条款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条件和经营权租赁条件)。
(十二)学校文印室预计每学期业务量拾万元左右,本条款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条件和经营权租赁条件。
(十三)经营范围用途仅限于学校内的文印;
(十四)经营权租赁起始日期以成交后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五)委托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成交后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六)经营要求:
1、打印服务以方便师生教学为前提,工作时间须服从委托人统一安排。买受人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业务范围:各年级的月考、学科测验等试卷、办公材料及面向师生的教学材料等打印。
3、结算方式:年级用的试卷由买受人凭记录册与年级核对无误后结算,办公用的材料凭记录册与领导审核后结算。每月与委托人结算一次。
4.买受人须保质保量,及时为教学服务,对带有保密性的材料要严格保密,保证记录真实,否则委托人将终止(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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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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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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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同时缴纳拍租佣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州市银河二路南翔云集3#2218安徽省经纬拍卖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企业)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自然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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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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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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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租成交后租金按委托方约定时间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所有款项交清后承租人于10日内与委托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
租金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年租金在每年租期最后一个月20日内交付给出租方,(首期租金起始日在合同生效前缴纳),逾期每天按应缴租金2‰加收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逾期达20天,合同自动失效。 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10%)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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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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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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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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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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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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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公拍网站。2、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4、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合同履约保证金、佣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由拍卖人处理(拍卖人扣除相应佣金(成交额5%)后,余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5、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租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拍卖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拍卖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竞价过程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起拍价的;(2)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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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0557-7090258
安徽省经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7-3055879/ 1595577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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