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第三方检测

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5〕696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第四中学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JJWZ0000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JJWZ00006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8.3亩,学校规划总建筑面积893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0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食堂、风雨操场、2#高一教学楼、3#高二教学楼、4#食堂、多功能厅、5#学生宿舍、6#综合楼、7#学生宿舍、配套地下室、门卫及看台、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土方、道排、景观工程等)。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 20260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实际检测工期执行施工工期(约6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相应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专项检测等内容,具体检测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240.96万元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1和3.1.1.2

3.1.1.1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3.1.1.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160万元的房建工程检测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02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679165。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26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0226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 1 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编:230000

人:

   话:0551-6387890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000

人:何云飞

   话:0551-6367916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5楼(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话:0551-63679318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1568435100000200187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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