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半塔街区游客集散中心门面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acq202602-002

来安顿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22510时至2026年226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22510时至2026年226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标的物:来安县半塔街区游客集散中心门面房,前排8间门面房,每间面积36.5;后排10间门面房,每间面积32.4㎡;总面积为616。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瓦屋面。建筑物所在楼层总层数为两层。租赁期为三年。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

三、竞买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始价:102720.00元/年,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竞价保证金:10000.00元。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2月25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1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半塔街区游客集散中心门面房招租项目”竞价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计取标准,标的物代理费为3000.00元,由竞得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六、咨询、看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0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竞价成交通知书。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来安顿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标的物,竞拍前不再组织勘查现场,有意者自行现场勘察。

3.经营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计划经营类型需经招租人核准后方可开展,竞得人擅自进行的经营类型或擅自改变核准的经营类型视为违约,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占道经营等经营项目。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限: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

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合同签订前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分别缴入来安顿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中标价*10%。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来安县半塔街区游客集散中心门面房招租项目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6.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来安顿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来安县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自行现场勘查,充分考虑。竞得人须在营业前自行办妥应该具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等。否则,招租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竞得人须按招租单位要求无条件撤离承租房屋。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来安顿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竞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原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原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原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原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单位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公告由招租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来安顿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竹

电话:18755021212

代理公司: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军

电话:0550-5631144、17856330661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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