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交易公告
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竞价公告(代文件)
项目编号:czqjcq2025011-011
出售单位全椒县瓦山国有林场将于2025年12月1日10时至2025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12月1日10时至2025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
一、标的物介绍:
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本次竞价共有2个标的物,一标段主要是阔叶树(麻栎、枫香等)小径材;二标段主要是湿地松小径材。本次竞价销售标的物为:
一标段:(阔叶幼龄林):16个小班,面积为81.89公顷,采伐木材约500吨。包括大李冲作业区102、208、290、S54号小班、求雨庙作业区127、G103、G111、G115、S62、S74、S121号小班及场部作业区8、10、G153、G154、G155号小班;平均胸径为6-12厘米、平均树高为5-11米,采伐阔叶小径材约500吨。
二标段:(针阔混幼龄林):14个小班,面积为125.03公顷,采伐木材1500吨。包括西梁作业区G15、G16、G17、G29、G37、S91号小班、大李冲作业区191、196、198、213、G46号小班及场部作业区G178、G184、G195号小班;平均胸径为8-12厘米、平均树高为6-10米,采伐湿地松小径材约1500 吨。
以上2个标的物重量均为评估量,结算销售重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树木种类等以实物现状和勘察为准。因松材线虫病防治要求,竞得的松类林木必须在全椒县范围内进行除害加工利用处理。
勘察现场联系人:许恒福,联系电话:13955056823,竞得人在成交后不得因对情况不了解、未勘察现场等为由,提出任何要求,凡参加竞价的竞价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出售单位承担林木采伐费用(包括采伐费、造材费、装车费)及全椒县境内50公里内运输费。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出售单位签订《林木销售合同》。
3、履约保证金:一标段竞得价*按500吨计算*10%;二标段竞得价*按1500吨计算*10%。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缴纳至全椒县瓦山国有林场指定账户。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并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原账户。
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前将竞得全部价款一次性转入出售单位指定账户。
5、如竞得人没有按要求转账,即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执行。
6、出售单位承担林木采伐费用(包括采伐费、造材费、装车费)及全椒县境内50公里内运输费。
7、竞得人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将竞得松类木材加工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按2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林木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阔叶幼龄林):16个小班,面积为81.89公顷,采伐木材约500吨。包括大李冲作业区102、208、290、S54号小班、求雨庙作业区127、G103、G111、G115、S62、S74、S121号小班及场部作业区8、10、G153、G154、G155号小班;竞价起始价:410元/吨(暂按500吨计算,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吨位为准),竞价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5元/吨或整倍数。
二标段:(针阔混幼龄林):14个小班,面积为125.03公顷,采伐木材1500吨。包括西梁作业区G15、G16、G17、G29、G37、S91号小班、大李冲作业区191、196、198、213、G46号小班及场部作业区G178、G184、G195号小班;竞价起始价:400元/吨(暂按1500吨计算,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吨位为准),竞价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5元/吨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5年12月1日10时前缴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14
二标段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16
缴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标段”保证金。
(2)各个标段竞得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前将竞得全部价款一次性转入出售单位指定账户(户名:全椒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账号:12133001040031914),转账时备注:403004+全椒县瓦山国有林场+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标段。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竞价款,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③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简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4000元,一、二标段代理费各2000元,参考滁公管【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由各标段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一、二标段竞价人应具备条件:必须是全椒县森防站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利用备案企业(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携带此证明至出售单位进行审查,如未按时送达审核材料,出售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2、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价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出售单位联系。
八、竞价程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林木销售合同》。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竞价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资质要求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竞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单位重新组织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4、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竞价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5、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6、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全椒县瓦山国有林场
联系人:许恒福13955056823
联系地址:全椒县瓦山国有林场
代理公司:安徽简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玉洁15000911713
联系地址:全椒县唐宁公馆北门14栋102门面房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林木销售合同
项目编号:czqjcq2025011-11
甲方:全椒县瓦山国有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林木销售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标的物:乙方竞得的*标段在**作业区*****号*个小班,树种为松树、阔叶树。
标段号: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标段
木材产量约 吨(注: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吨位为准)。
二、竞得价(金额大写):单价: 元/吨。总价=竟得单价*实际过磅吨位
三、付款方式:竞得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前将竞得全部价款一次性转入出售单位指定账户。如乙方3日内没有付清全部中标款和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林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销售。
四、竞得人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将竞得松类木材加工处理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按2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的,应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户名: 全椒县财政局
账号: 1213300104003191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附言备注:403004+2025年中幼林抚育采伐木材销售项目*标段竞价款”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