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一期北10#楼9#1-3层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一期北10#楼9#1-3层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拍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一期北10#楼9#1-3层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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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YCQ26C0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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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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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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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 咨询展示期: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 竞价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延时除外),自由竞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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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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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一期北10#楼9#1-3层房地产 |
1-3层 |
钢混 |
104.34 |
3 |
7512 |
3000 |
1.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一期北10#楼9#1-3层。 2.标的权属情况:产权归属于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拍租房屋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竞拍前应到现场勘察,充分了解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和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租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接受此次拍租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成交人(承租人)应按照拍租起始价经竞价后的成交价,缴纳实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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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经营项目须符合安庆市规划、市容、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使用。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消防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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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期3年,房租半年一付,房屋押金(履约保证金)按1个月房屋租金收取。给予新拍租租户1个月装潢期免租金,续租租户(原承租人继续拍得租赁权)不享受装潢期免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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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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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拍。本拍租标的不接受联合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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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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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3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7 (不超过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 给予新拍租租户1个月装潢期免租金,续租租户(原承租人继续拍得租赁权)不享受装潢期免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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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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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采取以网络电子竞价拍租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买受人)。竞价网址: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最终成交结果以公示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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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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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拍人请于2026年4月27日17时前(含优先购买权人),将竞拍保证金3000元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将履约保证金1000元缴入我公司账户。缴款后,方可到我公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项)。报名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竞买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竞买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经我公司审核,并经查实保证金到账后,竞拍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届时,我公司将为意向竞买人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现(原)承租人租户拥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2026年4月27日15时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我公司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一)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①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子账号:83487090000180101000200。 ②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子账号:6232811680000697384。 ③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子账号:175272897751。 (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二)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庆纺织南路支行;账号:181262739733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拍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缴纳,付款人名称应与竞拍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借用第三方委托付款等缴款方式。原承租人(房屋使用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报名参与竞拍,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逾期者,视为放弃优先权。我公司工作人员于2026年4月27日17:00起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本公司将为具备竞拍资格的意向竞租、竞拍人分配电子竞价系统账号及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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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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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2026年4月28日17:00以前。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14号五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报名人证件领取。非报名本人来,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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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成交人(承租人)后,其他意向竞拍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人(承租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成交人(承租人)的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缴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押金)后,征得委托方同意,由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②竞拍人之间相互串通的;③竞拍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竞拍人参与交易活动的;④竞拍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⑤竞拍人未按拍租文件约定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押金)或签订《合同》的。 注: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竞拍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竞拍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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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名称)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14号五楼 ,联系电话: 18955698961 操先生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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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200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拍租成交价款不含拍租佣金,买受人(成交人)按年租金成交价的4%(百分之四)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计算公式:年租金成交价×4% =佣金金额)。拍租佣金及其他详见《竞拍须知》等拍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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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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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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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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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方: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创业产业园综合楼4楼421室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17764448737 2.代理机构: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14号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操经理 18955698961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宜秀区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资产部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创业产业园综合楼4楼421室 联系人及电话:苏先生 0556-5839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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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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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拍须知》《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等拍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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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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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