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5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5年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330000.00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8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2025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执法、司法鉴定中用于认定事实和判定法律责任的工作计量器具,要实行强制检定。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157号)文件要求,绍兴市生态环境诸暨分局需委托具有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质且业务能力覆盖诸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必须开展检定,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可开展校准)的计量检定机构,于2025年10月底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按招标要求于2025年10月底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企业检定项目为: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析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气分析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一氧化碳);校准项目为: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气分析仪:温度、压力、流速)。经检定/校准不合格的,提供检定结果通知书,并通知仪器所; 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 |
联系人 | 冯材江 |
联系电话 | 13857570134 |
备注 | 中小企业预留改中小企业不预留。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