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东平港航道清障工程 为提高航道的通行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本次拟对东平港航道进行清障,清障区域位于东平港新闸北侧,崇明大道南侧,长约200m,清障区域内东平港河口宽约35~70m。根据物探结果显示,本次清障范围内共3块区域,障碍物平面分布范围。 项目总投资44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47.75万元、建设其他费用为76.95万元,预备费为21.23万元。 一、工程标准及要求:符合上海市水务局相关验收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 清除航道区域范围内东平港老闸遗留的混凝土底板,老水闸底板 1875m³,清理航道区域内块石2166m³,筑拆围堰 8300m³,袋装土护面 679m³,碎石护脚 821m³及复合布、土方外运等。 三、技术要求 施工区域主河道南北两端填筑临时施工围堰,排水采用潜水泵抽水外排,施工期选择避开汛期,围堰顶高程取常水位3.75m加0.50m的安全超高为4.25m(实际围堰定高程取4.20m),围堰底高程根据现状河底高程确定,围堰顶宽取5m,两侧边坡均取1:2.5,围堰两侧坡面采用200mm厚袋装土护面,泥土与碎石袋临界面用380g/㎡复合布护面,围堰堤脚采用600mm厚袋碎石护脚,宽6m,施工围堰土石方均为外来土。 四、工期:合同签订开始至2026年1月31日完成 五、报价原则 1、供应商根据提供的工程量进行计价清单报价,费率、税率应符合国家最新规定。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关于调整本市“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和维修养护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沪水务定额[2019]1号) 增值税参照《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19]19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围涂工程(1.3-1.6%),最低不得低于1.3%*90%。具体参照《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的通知》(沪水务〔2021〕534号) 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围涂工程(24.58-34.26%),具体参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水利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水务定额[2016]2号) 投标单位在领取磋商文件后应根据图纸核对本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若有疑问,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核实。本项目最高限价347.75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477500.00 2025-1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